一、中心定義
工程中心主要是以具有較強科技實力的科技型企業、科研機構或高等院校為依托,擁有較強的工程技術研發、設計和試驗的專業人才隊伍,具有較完備的工程技術綜合配套試驗條件,能夠為相關單位提供多種綜合性服務,并具有良性循環發展機制的科研開發實體。
二、認定條件
(一)在沈陽市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
(二)在某一技術領域具有較強的科研實力,具備承擔國家、省、市重點科技任務的能力。擁有較強的工程技術研究和設計基礎以及成果轉化經驗。
(三)具有技術水平高、工程化實踐經驗的工程技術帶頭人,擁有一定數量和較高水平的工程技術人員和承擔工程試驗任務的熟練技術工人,其中專職研發人員不少于20人,擁有碩士學位或中級職稱的人員不低于30%。
(四)具備較好的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有必要的檢測、分析、測試手段和工藝設備(不包括生產用設備),設備原值應當不低于200萬元。
(五)擁有與領域相關的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自主知識產權。其中: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設的工程中心,要保證落實工程中心的建設資金和日常開發經費;依托企業建設的工程中心,上年研究開發經費占年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
(六)擁有敢于創新、高效精干的領導班子,有強有力的組織管理機構和管理隊伍。
(七)與本行業或本領域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以及企業有良好的合作關系。
三、認定程序
(一)認定步驟
工程中心的認定須經過依托單位組織申報、專家論證、市科技局依法審核三個步驟。
(二)認定材料
1、沈陽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報告。
2、其他附件及證明材料。